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02 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和设备购置支出。
二、本科目应按照基建和设备购置的具体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使用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相关基建和设备购置按照合同结算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二)期末将该科目余额转入本期结余,借记“本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06 其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期发生的,除医疗卫生支出、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以外的其他支出,包括对外捐赠、财产物资盘亏或毁损损失、罚没支出和捐赠支出等。
二、本科目应按照其他支出种类和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盘亏、变质、毁损的库存物资,按照账面价值扣除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按照实际成本,贷记“库存物资”等科目。
(二)发生对外捐赠等其他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期结余,借记“本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